文/冯玲玲
1000余万外卖骑手、1500余万网络主播、700余万网约车司机……这一串数字背后连接的是一个庞大的新就业群体。
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快速发展,新就业群体不断壮大。数据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
他们以灵活就业为主,成为支撑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然而,新就业形态也为权益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
如何寻找最优解,更好地保障8400万劳动者权益,让新业态有序健康发展?
“流动大军”之困
新就业群体是指在平台经济、灵活就业等背景下形成的新型劳动者群体,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自由职业者、创意工作者等。
新就业群体之所以称为“新”,总体是因为劳动关系发生新变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来源渠道广、就业方式活、入职限制少、年轻人员多、劳动强度高、流动变化快,是新就业群体的六个主要特点。
与传统全职劳动者相比,新就业群体在用工方式、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同时,其流动性、灵活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劳动权益保护面临较大挑战。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广远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新就业群体主要面临三方面困境。
其一,劳动关系模糊、社会保障缺位。在劳动关系方面,多数新就业群体与平台签订合作或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关系模糊,难以受传统劳动法保护,最低工资标准、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缴纳等权益常难以落实。
其次,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较高。平台算法管理催生两极分化:一方面订单分配不均导致收入不稳定,另一方面密集派单引发过劳。但由于劳动关系不明确,职业健康与安全保障存在缺失。
第三,职业缺少发展晋升渠道。当前新就业形态普遍缺乏职业能力提升和岗位晋升机制,从业者长期陷于重复性、碎片化工作中,既无清晰的职业成长路径,也难获得转型所需技能培训,形成低技能困境,削弱劳动力市场的长期活力。
从顶层设计到地方创新
面对新就业群体的困境,政策层面的应对正在加速。
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及“新就业形态”概念,到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一议题已连续多次出现在国家重大决策或会议中。
2023年是政策落地的关键年份。
这一年,人社部接连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三项指引文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类型化为报酬权、休息权、知情权与参与权,构建起劳动条件底线规则。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另一项关键制度突破。
同年,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明确将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写入文件。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今年将扩大到17个省份,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有望解决新就业群体的职业隐忧。
司法系统也在积极回应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需求。
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对平台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为个体户再签订所谓合作合同的,明确依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地方层面的探索同样活跃。江苏省今年推出“情暖苏新”若干举措,从工作环境改善、住房医疗支持、学历技能提升等多个维度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
政策引导之下,部分平台企业也开始响应。今年京东、美团相继宣布逐步为外卖骑手缴纳社会保险,释放出积极信号。
保障与发展间寻找平衡点
在当今多元化的就业格局下,新就业群体正不断壮大。“我国已初步形成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的规范体系。”孟广远指出,未来还需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强化社会融入与服务配套。
如子女就近入学,将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优先队列,提供多层次课程的职业培训等,使其在所劳动的城市有归属感、也有机会完成职业技能提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认为,需聚焦就业权与社会保障的协同推进。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创造更多合规岗位,另一方面优化社保缴费机制,降低灵活就业者参保门槛,扩大制度覆盖面。
同时,鉴于新就业群体不同职业的特点、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劳动者本身偏好等存在很大差异,还需建立“分类分层”保障体系,根据不同职业特点,为劳动者提供更扎实的权益保障。